本文以财务的角度介绍生产工单结算到成本中心的产品功能,仅供参考。在实际的项目和业务使用中需要测试和验证。
业务背景
生产工单一般情况下都是结算到物料。基于工单的原材料发料,报工和收货生成的财务凭证体现了成本会计基于产品结算成本的过程。
有些时候,在SAP系统中一个工单的创建可能代表产品研发的过程,取决于最终的生产结果,如果有产成品产出则资本化到库存,如果没有生产出来可用的产品则做费用化处理,作为研发费用。
功能概括
在S/4系统中,生产工单的结算规则可以手工更改为研发成本中心。这样基于工单的原材料发货,报工都会过账到研发成本中心,作为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
操作截图演示
维护生产工单的结算规则
工单报工发货和收货生成的财务凭证
可以理解为生成如下财务凭证,人工成本和折旧是通过作业类型和对应的次级成本要素来核算的
财务凭证 1 和财务凭证 2(蓝色标注)是生产订单确认的操作生成的
凭证 1:
借:生产成本-人工成本 (工单)
制造费用-机器折旧 (工单)
贷:生产成本-人工成本 (生产成本中心)
制造费用-机器折旧 (生产成本中心)
凭证 2:
借:研发费用-人工成本 (研发成本中心)
研发费用-机器折旧 (研发成本中心)
研发费用-原材料 (研发成本中心)
贷:生产成本-原材料 (工单)
制造费用-机器折旧 (工单)
生产成本-人工成本 (工单)
工单的余额为零,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直接过账到研发成本中心
财务凭证 3 是原材料发货给工单生成的财务凭证(绿色标注)
凭证 3
借:生产成本-原材料 (工单)
贷:原材料
财务凭证 4 和财务凭证 5 是基于工单收货的财务凭证(橘黄色标注)
如果工单没有生产出产成品,则没有收货这步操作。意味着所有的成本都过账到了研发成本中心,转为了研发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工单的结算规则,结算到成本中心的百分比一定是100%,不能按照比例结算。可以通过收货的数量来控制,多少成本资本化到库存,多少成本结转到研发成本中心。
凭证 4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转出 (工单)
凭证 5
借:生产成本转出 (工单)
贷:生产成本转出 (研发成本中心)
把研发成本中心对应的职能范围映射到损益表中,运行报表的效果
以上截图演示的操作本质上就是把报工和原材料发货过账到了研发中心,工单的余额永远为零,只是起到了过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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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3042696 - FAQ_Production Accounting: Event-Based Cost Distribution to non-MAT Receivers
3042082 - SAP S/4HANA Cloud: Parallel Accounting for Event-Based Production Accounting (3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