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数量 VS 可退货数量
SAP S/4HANA 里的管理客户退货应用是处理客户退货的核心应用。作为退货和赔付专员,你能参考前序凭证,例如销售订单或者发票来创建客户退货订单。
当通过参考凭证来创建客户退货订单时,需要先选择参考凭证。 对于每个退货订单的行项目,需输入要退货的数量。可退货数量则是根据参考凭证里面的原始数量减去已经退货的数量计算得到。
根据当前设计,当输入的退货数量大于可退货的数量的时候,系统不会进行阻止。当确定要这样创建时,系统能够成功创建客户退货订单并且没有警告消息。
这是系统的默认设计,这不是一个缺陷。
这样做是因为在某些场景下,可以基于某个参考凭证很多次地创建客户退货订单。 这种情况下,参考凭证只是用来辅助创建客户退货订单,退货数量不必保持和参考凭证的必然关系,因此你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输入任意大小的退货数量。
在CE2002版本及之后,当输入的退货数量超过可退货数量时,为避免误操作,会有一个反馈消息来进行提示。